| 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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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0-28 09:43 文章来源:单县外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单县各企业:
根据省商务厅、财政厅通知精神,请各企业及时登录“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”(www.smeimdf.org)申报,并将企业申报材料(申报材料一式两份)于2009年11月4日前报菏泽市外经贸局、财政局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
项目单位申报须知:
1、申报单位登记表、项目计划申请表和资金拨付申请表每个项目均须提供;
2、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;
3、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A4纸格式,并按顺序装订;
4、提交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款应提供翻译;
5、各项目的总结应如实反映项目实际执行情况,字数不得少于500字,出国考察项目的考察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;
6、各单位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附省商务厅、财政厅通知:
市外经贸局、财政局、省直有关部门(企业):
为做好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的拨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资金计划批复情况
根据你市(部门、企业)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申报计划,经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审核,并报商务部、财政部备案,现批复你市(部门、企业)支持项目 个,支持金额 万元(详见附件)。
二、项目资金拨付申报程序
本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拨付申请仍然通过“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管理系统”(www.smeimdf.org)申报。各市外经贸和财政部门要抓紧督促本地区的项目落实,尽快组织企业在网上提交已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,并严格按照《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拨付申报须知》中的资金拨付要求,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(一律注明中文)进行审核,将符合资金拨付条件、同意资金拨付的项目进行汇总,按照规定的时间,将资金拨付申请报告分别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,本年度执行完毕的项目分两批受理拨付申请,第一批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送1-9月份执行完毕的项目,第二批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2009年10-12月份执行完毕的项目,逾期不予受理。
对年底前不能实施完成的项目,项目单位要及时在网上提交终止申请。
三、项目资金拨付程序
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对各市(省直部门、企业)上报的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后,将在网上公示同意拨付的项目和资金额度,并逐级下达资金拨付文件。项目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及时通过网上填写资金拨付反馈表,将收到的资金情况反馈相关管理部门。
附件:2009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批复表
二○○九年十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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