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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业务范围
2009-06-25 16:41  文章来源:单县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(一)开展宣传教育工作,向广大会员宣传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开展政治思想教育、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引导诚信经营、文明服务;
  (二)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,向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及有关部门反映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诉求,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,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;
  (三)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,受理会员投诉,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;
  (四)进行生产经营指导,促进创业就业,提供信息、人才、技术、投资融资、展览展销、职称评定、知识产权等服务;组织招商引资、考察学习;开展培训、咨询、辅导;
  (五)协助党、团、工、妇等组织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建立组织、开展活动,协助党委、政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,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监督管理;
  (六)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,向党委、人大、政协推荐代表、委员;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宣传推介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的先进典型、先进人物,开展先进会员命名表彰活动,推荐先进会员参加有利于会员发展的相关组织、活动,参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会员的称号、荣誉推荐、评选工作,组织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,履行社会责任;
  (七)兴办报纸、期刊、网站等媒体,编辑出版书籍,制作音像制品,为会员提供宣传、文化等服务,为会员兴办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,开展文化体育活动;
  (八)指导团体会员开展工作,促进会员之间的互助、合作;
  (九)开展对外交往,加强与境内外有关经济组织的联系、交流与合作;
  (十)承办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,开展其他有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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